【司法拍卖】存于上海外高桥西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内被执行人上海顺扬物流有限公司的设备和物品 发布日期:2017-11-10 来源:康吉拍卖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27日10时至2017年11月30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外高桥西北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内的被执行人上海顺扬物流有限公司的设备和物品(详见附件)。具体存放地址:上海市金通路999号(普陀区桃浦地块3#楼1-2层)。
评估价:94.5859万元;
起拍价66.3万元;保证金:6.6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时至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12月14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和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仓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2361388 52362588 崔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310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56623190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