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四村39号1101室(第二次拍卖)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康吉拍卖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6日10时至2018年2月9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四村39号1101室;产权证号:杨2004039092;建筑面积:139.78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8层。竣工:约1997年。土地地号:杨浦区五角场镇街道360街坊1/15丘;土地面积:14258平方米;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808.5万元;
起拍价647万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2月6日10时至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应于2018年3月5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法院办理过委托)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所可能发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亦由买受人于办理过户手续中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由他人代收,若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18年2月5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来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2361388 52362588 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310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