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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吉拍卖2023上半年期刊 发布日期:2024-05-23 来源:康吉拍卖

3·15专题活动

 

 

 

聚焦民生关切守护消费安全

——上海拍卖业“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报道

 

 

上海拍卖业“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于2023年3月15日隆重举办。

今年,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确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拍卖服务, 让消费者安心、舒心、放心”,旨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中国大夏,提升法治建设 效能,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当天,开展“拍卖咨询”活动,本市多家拍卖公司(朵云轩、博古斋、驰翰等) 的艺术品鉴赏专家“坐堂”,为市民鉴定艺术品(玉器、书画、瓷杂)。还有,国拍机动车、 产权、超旺等拍卖公司“设摊”,为消费者讲解“二手机动车拍卖” “法拍房之要点” “球星 卡之关键”等消费者关注的问题。

另外,设有“拍卖课堂”,邀请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拍卖专业人士、拍卖 企业代表为消费者解读《拍卖法》的规定,结合拍卖案例,讲解拍卖规则、拍卖流程。

公拍网的“拍卖直播”——国家注册拍卖师与线上消费者互动,与线下的“拍卖咨询”“拍 卖课堂”联动, “拍卖小故事” “提防新型拍卖骗局” “正规拍卖行服务全流程”等内容,突 “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重点。

举办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宣传“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要性和必要性,

展现上海拍卖企业“阳光交易、专业拍卖、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打造“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的服务平台,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 的需求”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刘建民说,做好新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命光荣,  责任重大。倡导“专业拍卖、诚信服务”,让消费者安心、舒心、放心,是上海拍卖人与时俱进、 构筑消费者权益“防火墙”的重要遵循。  “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多消费——阳光拍卖之  下的权益保障。”他表示。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最终会得不 偿失。上海拍卖业350多家拍卖企业积极主动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与消费者 面对面、点对点进行互动,营造“三心”消费环境,集中体现为上海拍卖人法律意识增强、服 务质量提升。

上海拍卖行业在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坚持高透明交易,注重高品 质服务,强化高水平管理,行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优势不断显现,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在2001年至2022年的20年间,全行业累计拍卖成交额达7448亿元,其中,在极 不寻常的2022年,全行业举行14272场拍卖会,实现拍卖成交额640.10亿元,同比增长19.55%。


特别是,经有关部门评估审核,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第三次荣获社会组织AAAAA等级证书。

刘建民会长表示,要坚持党建引领,秉持“阳光交易、智慧拍卖”的理念,信守“让消费 者安心、舒心、放心”的承诺。

要持续推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会员之家建设,持续推进有特色有亮点有品质的服务品 牌建设,持续推进有创新有动能有后劲的行业平台建设。

要全力打造上海海派特色艺术品拍卖高地,全力打造上海二手机动车拍卖高地,全力打造 上海特殊资产拍卖高地,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国际大都市建设、 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上拍协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安排通知精神,按照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拍卖业实际情况,拟定本   方案。

一、活动名称

拍卖服务——让消费者安心、舒心、放心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拍卖政策研究中心、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 心等。

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公拍网等。

四、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五、活动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中华路口)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1号拍卖厅

六、形式和内容

1、拍卖咨询——拍卖企业的艺术品专业人士为消费者解答艺术品委托与拍卖。 2、拍卖课堂——市民如何甄别选择合法正规拍卖公司参与拍卖委托

3、拍卖服务——公拍网、拍卖企业等代表为消费者介绍司法拍卖、资产拍卖、直播拍卖等。

七、活动组织

1、管理团队。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接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指导,编制活动方案(包括向


协办单位征集方案),协调拍卖企业、公拍网和拍卖专业人士等组团参加本次活动。

2、专题宣传。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活动策划、活动推进和活动宣传。上海市 拍卖行业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公拍网、公众号、视频号开展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的专 题报道。本次活动协办单位以及上海拍卖企业联动宣传。

3、联系方式。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冯晨晨6422659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2023年3月7日

 

 

 

 

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拍卖服务

——刘建民会长在上海拍卖业“3.15”主题活动开幕式上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感谢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领导、社会各 界人士,以及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今天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在这里举办“拍卖服务,让消费者安心、舒心、 放心”的主题活动,指导思想是,宣传“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要性和必要性,  展现上海拍卖企业“阳光交易、专业拍卖、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打造“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的服务平台,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天的主题活动中,我们推出“拍卖咨询” “拍卖课堂” “拍卖直播”系列项目,多家 艺术品拍卖公司的“老法师”为藏品爱好者免费服务,许多“行家里手”为消费者解答何为拍卖、 如何防范“假拍”,还有资深的律师、互联网专家“坐堂”,答疑解惑,帮助消费者理解自身 的权利与义务,告知维权的渠道和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全力打造的专业的拍卖平台——公拍网,秉持“智慧拍 卖、价值托付”的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发和优化服务产品,切 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和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今天, 公拍网全程支持、数字赋能——直播“在线”,咨询“在线”,宣教“在线”,维权“在线”。

从一定意义上说,今天是“提振消费信心,强化社会监督”的宣传日,是“聚焦民生、关 切民生”的服务日,是全市380多家拍卖企业“阳光交易、专业拍卖”的质量日。

上海拍卖行业在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坚持高透明交易,注重高品 质服务,强化高水平管理,行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优势不断显现,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在2001年至2022年的20年间,全行业累计拍卖成交额达7448亿元,其中, 在极不寻常的2022年,全行业举行14272场拍卖会,实现拍卖成交额640.10亿元,同比增长

19.55%。


特别是,经有关部门评估审核,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第三次荣获社会组织AAAAA等级证书。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上海拍卖业稳中再进的关键之年。

我们要坚持党建引领,秉持“阳光交易、智慧拍卖”的理念,信守“让消费者安心、舒心、 放心”的承诺。

我们持续推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会员之家建设,持续推进有特色有亮点有品质的服务 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有创新有动能有后劲的行业平台建设。

我们要全力打造上海海派特色艺术品拍卖高地,全力打造上海二手机动车拍卖高地,全力 打造上海特殊资产拍卖高地,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国际大都市 建设、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今天的“3.15”主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关注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朵云轩集团总经理朱旗:建议

减免回流文物艺术品进口(境)税收

 

“随着我国文物追索返还国际合作不断扩展深化,流失文物回归取得突破性成果。然而文 物入境的综合税负过高,成了阻碍文物回流的主要障碍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朵云轩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旗近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文物艺 术品关税问题,他将带来《关于减免回流文物艺术品进口(境)税收的建议》。

我国文物艺术品资源极其丰富。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1840年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 国文物流失到世界各地。其中,海外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数量是馆藏的十倍之多。

“目前,通过政府追索、海外捐赠实现回流的文物数量占比较小,拍卖和私洽是推动海外  文物回流的主要方式。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文物艺术品设置低税率,不仅仅是为了促进本土  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繁荣,更重要的是用‘艺术语言’提升本国文化的国际话语权。”朱旗说。

朱旗提出,进口环节增值税方面,在进口环节中,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艺术品、收藏品  及古物”免征增值税,并在国家增值税法中予以明确;进口关税方面,建议调整现行进出口税   则,在“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章节里所有品类中加设“原产于中国的”子目,并予以零税  率;进口税(行邮税)方面,建议调整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在“邮票、艺术品、收藏品” 中加设“原产于中国”的子目,并予以零税率。此外,建议回流文物艺术品事先通过线上报我  国文物进出境审核部门进行认定,凭借认定证明向海关办理免税进口(境)手续。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梦娜宋薇萍严曦梦)


导语:在去杠杆稳经济的重要窗口期,不良资产行业变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夯实金融安全, 盘活存量资产。今年两会上,不良资产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但与往年不同的是,人大代表与政  协委员的提案议案着眼于细节,主基调是为不良资产市场提供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更高效的交  易平台以及更为规范的政策法规,让不良资产行业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作用

 

为不良资产处置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降低不良资产处置税费

不良资产的处置成本一直是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以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为例,在以往不良  债权以物抵债的实践中,抵债资产从债务人到银行机构或资产管理公司再到其他买受人的过程, 往往需要重复缴纳多项税费,据测算,不良资产处置的综合平均成本可能被推升至近30%。此外, 抵债不动产的相关增值税应税基数较高,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突出税负等问题进一步加重了银 行负担,制约了处置力度和进程。2022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  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银行业金  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但多位代表委员认为,减免力度应该加大, 范围应该扩大。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王俊寿: 扩大允许税前扣除的不良资产范围王俊寿建议, 进一步健全相关税收安排。建议优化现行税收法规与行政处罚相关法规的衔接,对于实质属于  行政罚没范围的“股权溢价款”等免于征税,以更符合“实质正义”的法治要求。同时,建议  出台符合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特点的税收规定,扩大允许税前扣除的不良资产范围,有效降低处  置成本。同时,王俊寿还建议进一步优化财政、货币等约束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问题  机构的早期介入、及时纠正。在公共救助资金使用上,要兼顾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道德风险的  目标,以成本最小为原则。财政等公共资金介入风险处置时,要加强效果跟踪,建立相关责任  追究机制,避免出现“无代价”使用的倾向。丰富存款保险基金在风险处置中的运用方式,避 免一次重大风险处置消耗大量基金积累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中原银行董事长徐诺金: 延长财税2022年31号政策期限徐诺金提出了以  下三点建议: 一是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明确抵债资产过户税费承担问题。建议财政部、最高人  民法院及银保监会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抵债资产过户过程中应按照纳税主体责任缴纳税款, 解决债务人无力承担过户税费现实问题下抵债资产过户手续问题,以便加快抵债资产处置,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明确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延长财税2022年31 号以物抵债税收政策期限,同时对抵债资产处置环节土地增值税参照增值税做法,允许以取得  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三是放宽不良资产处置损失  税前扣除条件。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行业呆账满足该办法认 定的条件即可进行核销,但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有满足税收特定条件的资产  损失才允许税前扣除。随着金融创新发展,商业银行新业务不断涌现,资产处置方式日益复杂, 建议针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放宽税前扣除条件,完善银行新业务税前扣除政策,制定  切实可行的税前核销标准。化解城投、中小银行风险需要建立统一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处置


市场城投,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对城市化的巨大推动作用,在资管回归本源,特别是近年  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被放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城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2023年政府  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 化解存量。再结合前不久,发表于《求是》杂志的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中的  一段话: “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

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可见化解城投风险已经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化解 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也成为不良资产从业主体最近两年的主要工作方向。银保监会于2022年中 出台了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重要文件:62号文。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 建议建设全国统一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冯艺东建议, 按照“盘活存量,限制增量”思路,做好对城投公司盈利能力较差的公益性资产和无效资产的  分类处置工作,政策上准许以地方政府专项债替换公益性资产相关中短期债务,以时间换空间, 妥善化解城投公司债务风险。在具体措施方面,冯艺东建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 规模化、 常态化发行,盘活优质城投资产;建设全国统一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提升风险资产处置效率  和效益;加强城投公司增量融资行为监管,遏制风险资产增量。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林罡:建立全国统一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林罡  建议,坚持从源头入手、改革化险一体推进,拓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资本补充渠道,严格规范  股权管理,对股东资质和持股情况进行穿透式监管,做好关联交易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  输送问题。此外,拓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逐步构建不良资产市场统一监管  框架,建立全国统一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持续做好地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原银行董事长徐诺金: 建立以存保机构为处置主体的风险处置机制对于  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徐诺金建议,建立以存保机构为处置主体的常规个案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实现常规个案金融风险常态化处置。 一是除特殊情形外,主要由存保机构负责银行业常规个案  风险的处置。包括决定启动风险处置、制定处置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处置方案,如果目前暂无法  完全实现,可在过渡期内进行适当调整,赋予存保机构启动风险处置的强建议权(如无例外情  形,监管机构需采纳存保机构提出的处置建议),存保机构可与监管机构共同制定处置方案,  存保机构负责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二是银行业常规个案风险的典型处置模式建议为接管+收  购承接+破产清算。接管期间,存保机构担任接管组,具有问题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可以向法  院提出“三中止”、集中管辖等申请。存保机构通过促成收购承接处置风险,可维持银行基本  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并可实现处置成本最小,对存款人的保护更强等目标,平稳有序处理银行  涉众风险后,银行可作为普通企业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终结, 完成市场退出,避免产生遗留问题。徐诺金还建议,建立由金融委决策、央行牵头、存保机构  为主要的具体操作机构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实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序应对处置。充分  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近年来发生的河南能化集团事件、城投债事件、房地产停贷及境外债  违约事件等,无不因诚信问题而起,由此引发不良贷款大幅上升、正常融资需求受限、消费信 贷业务发展停滞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银企互信关系,更是对区域  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冲击。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王俊寿: 司法协同,打击逃废债王俊寿指出,我国没有


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仅规定了普通企业破产程序, 《商业银行法》《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机构接管和退出的规定,亦缺乏系统性 安排。同时,司法程序与风险化解之间的衔接存在不少难点。例如:风险机构股东非法占款和 逃废债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有限;联动协同打击金融黑产的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责令转 让股权等金融监管措施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司法实践存在不同认识;金融风险处置涉众维稳机 制有待进一步优化等。所以建议完善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同时,以研究制定《金融稳定法》为 契机,完善与金融风险处置相关的配套司法制度安排,明确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强制执行的受理 标准,探索构建金融风险处置民事诉讼集中管辖常态化实施机制,对可能引发的群访群诉问题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完善打击金融黑产的联合治理机制。从法律上明确股东在金融风 险处置过程中的自救义务及监管部门相应权力,加大股东占款和逃废债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禹洲集团创始人林龙安: 以盘活不良资产为目标优化执行措施林龙安表示, 近年来,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目标,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  ”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在他看来,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滥用程序权利, 恶意规避、拖延强制执行;处置变现方案缺乏灵活性是当下执行难的主要表现。由此他建议,  应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建立惩戒体系,争取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问题;加大恶意拖延、逃避执行  的惩处力度;优化执行措施,建立执行协调机制,以盘活不良资产为目标,实现申请人与被执  行人的共赢。林龙安提出,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问题,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体系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需形成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档案,对失信情  况进行跟踪记录,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管力度。对于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滥  用程序权利拖延执行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甄别,提速处理,并通过训诫、增加罚款数额、 严重者采用司法拘留的方式进行惩戒,强化被执行人责任意识,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尽可能降低对执行效率的影响。在执行过程中,可通过大数据方式搜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  避执行、拖延执行的线索,切实拓宽执行渠道,提高执行效率。与此同时,林龙安表示,实践中, 往往出现债务人企业整体资产被多个执行程序分别查封、冻结时,如何有效整体处置,避免出 现执行僵局尤为重要。在具体举措上,他建议应当建立法院执行协调机制,给予债务人主要资  产的查封法院或首先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法院一定调配职权,允许其统筹处置同一债务人在各  执行法院的相关查封资产,在保留各申请人执行权益基础上,实现集中处置债务人资产,从而  达到优化处置、快速处置的目标,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共赢。在资产处置的执行过程中,可  借鉴破产重整程序的优势经验,追求公益而非个益,更大程度实现不良资产的优化处置,释放、 盘活长期处在争议中所沉淀的不良资产。

全国人大代表、中原银行董事长徐诺金: 地方政府严禁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徐诺金 认为:近年来发生的河南能化集团事件、城投债事件、房地产停贷及境外债违约事件等,无不 因诚信问题而起,由此引发不良贷款大幅上升、正常融资需求受限、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停滞等 一系列问题,不仅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银企互信关系,更是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造成 了冲击。由此建议: 一是地方政府严禁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维护金融司法环境,依法 保障金融债权。二是加强政府主导金融债权保护的引领作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院制定实 施方案,为金融债权开通绿色通道,由专门的法官办案团队进行金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为金


融债权的实现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三是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 制。首先,法院应当严格把握破产受理标准,防范企业假借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其次,法院 应当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审,高效推进破产审理效率;最后,建议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 为明确界定为犯罪行为,增加“侵害金融债权罪”的规定,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情节严重的 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打击上升到 国家法律的高度,使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为保障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提 供法律依据和制度基础。盘活地产不良资产历年两会,房地产都是最大焦点之一。2023年政府 报告强调了房地产三件事: 一是防范风险;二是扩大消费;三是保障民生。房企信用风险持续 蔓延,有些地产企业特别是高杠杆房企出现大量债务违约,融资性现金流枯竭,但与此同时,

其持有的位于城市核心区位的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等优质资产,短期又变现困难,并形成 一定数量的“烂尾楼”,损害购房居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多方权益的痼疾。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建议推商业不动产  公募 REITs工具张懿宸认为推出专项REITs 工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 一是化解“烂尾”风险, 有利于保障民生权益;二是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三是有助于改善消费预期、  维护市场稳定。张懿宸的具体建议为: 一是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应当聚焦盘活问题房企的存  量资产,适度放松对发行主体的资信要求,强化资产质量、弱化企业信用;二是充分利用公募  REITs 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强、估值公允的有利条件,所募集资金除归还项目自身金融机构负  债以外,全部用于解决问题房企自身的“烂尾”交付问题;三是制定特殊的募集资金的监管  要求,针对该类别企业和资产的特殊情况,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制。

来源:不良资产头条整理

 

 

 

中拍协动态

 

 

 

2023年全国拍卖行业协会工作会在珠海召开

 

2月25日,2023年全国拍卖行业协会工作会在珠海召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黄小坚、 副会长王中明、李伟、法勇生、陈志坤、韩涛、冯明强、罗诗明、陈雷,特邀副会长雷敏、苗华甫、 刘建民,秘书长贺慧出席会议。全国30个省、市拍卖协会负责人及部分骨干拍卖企业代表近  60人参会。会议分别由黄小坚会长、贺慧秘书长主持。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尹小祝科长、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会长郑晓星致欢迎辞。

部署提出十三项重点任务

中拍协秘书长贺慧首先对《2023年中拍协(秘书处)工作计划》进行介绍。2023年中拍 协根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行业需求安排九个方面,共96项工作。按照工作重要性,将行 业党建、政策协调、法律法规修订、公共资源领域业务拓展、特殊资产业务开拓、乡村振兴相


关业务拓展、拍卖行业数字化、第五届拍卖师大赛、部委协会沟通协调、拍卖服务师职业技能 标准制定、35期拍卖师考试、行业智库建设和第四届行业企业年会等十三项工作列为行业年度 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重点工作项目的责任部门,形成了以中拍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为牵头人、各省市协会参与,有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要求的工作推进机制。

各地交流经验汲取智慧

作为近年来难得的线下交流机会,参会人员在会上踊跃发言,进行了充分的经验分享。14 个省市协会负责人围绕行业重点工作计划和本省市工作情况先后发言。山东、广西、四川拍协 介绍了推进行业参与司辅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上海拍协介绍了开展协会党建的做法并提出了做 好行业党建工作的具体建议;河北拍协介绍了和省商务厅及有关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加强行业管 理、争取业务机会的经验;江苏、浙江拍协重点介绍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拍卖及业务开拓的经 验和案例;湖北、北京拍协提出开放合作的业务拓展理念,建议重视行业文化建设;广东拍协 重点介绍了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服务优势、专业优势,在破产资产拍卖领域打开缺口获得 破产管理人认可的成功案例;天津、陕西、宁夏拍协分别介绍了开拓刑事案件罚没资产拍卖业 务和公共资源拍卖政策协调等方面的经验;江西拍协介绍了发挥地方特色开展公益拍卖项目业 务探索的设想。会上,各省市协会团结带领企业,在争取营商环境改善、开展服务引导、加强 自律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智慧得到了广泛的共鸣。

会上,中拍平台常务副总经理刘燕还介绍了当前互联网拍卖领域的市场竞争形势,并就 2023年中拍平台与各省市协会开展合作的重点进行解读。

抓好抓紧抓实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会议结束时黄小坚会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团结合作、共促发展。全行业要切实转变观念,抓住疫情好转以来难得的市场机遇,以开放合作、 干事创业的精神努力推动行业各项事业的发展。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抓好行业党建,以多 层次共建共学为抓手引领行业建设。二是要抓紧工作落实,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年度重点工  作任务有效推进。三是要抓实活动落实,发挥好论坛、大赛等重点活动,发挥好行业协会聚资源、 拢人气、引方向的作用,以共同的目标任务营造出全行业干事创业氛围,为努力实现行业运营  整体好转、营商环境有所改善、数字化转型再上台阶的年度目标任务而共同努力。

(文转自中拍协官网)

 

 

 

 

全力推进上海拍卖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

——上拍协刘建民会长在珠海举行的全国拍卖协会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黄会长、各位拍卖同仁:

今天的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受益匪浅。中拍协在珠海举行行业协会工作会议,是“聚  行业之精气、促行业之发展”的重要会议。同时,各地拍卖同仁分享战疫情、强优势,稳业务、


增动能的行业智慧、行业谋略,对上海拍卖业来说,值得学习和借鉴,必将对稳中求进、持续 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向中拍协、各地方协会表示感谢和 敬意。

借今天的会议,简要汇报上海拍卖协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和体会,并与各位同仁交流如何 立足当下、着眼未来、转型发展。

一、抗击疫情,聚焦数字技术赋能于拍卖业

从突发疫情应急围堵,到全方位综合防控;从“大上海保卫战”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我们抗击疫情与业务发展、统筹当前与长远,引导拍卖企业顶住压力、争取主动,确保抗击 疫情与拍卖业务“两不误”。2022年上海拍卖业举行拍卖14272场(次),拍卖成交额达 564.99亿元,与2021年同期(535.41亿元)相比增长5.52%。

事非经过不知难,成如容易却艰辛。回望过去,我们对压实责任、凝聚力量有了更多的体 会,那就是党群同心,上下合力;我们对数字技术赋能于拍卖业有了更多的认识,那就是,融 入数字经济,时不我待。

第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在导向上,号召拍卖企业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 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巩固拍卖阵地,扩大业务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在要求上, 坚持原则性兼顾灵活性——保稳定;坚持主动性促进协同性——保有序,坚持整体性推动系统  ——保质量。在方法上,印发《关于全力抗击新冠疫情扎实推进公拍网数字拍卖的通知》,  举行线上专题会议,围绕“聚人心、练内功、保运维”,落实群防群控,部署保平台稳业务。  接着,开展全行业的在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向理事单位、会长单位通报,并报送行业主  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民政局社团管理处,起到了“下情上传”的作用。

第二、全力保障拍卖业务。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公拍网,特殊时期, 全力保障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拍卖分平台的公拍中心,重要节点,动员海  关物资联合拍卖——海关“主会场”连通拍卖企业“分会场”,30多家公物罚没物资拍卖行的  负责人“云端决策”:克服困难,“兵分五路”,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为了保障平台安全有序, 公拍网实行“居家办公+远程操作”,客服团队“24小时*7天”咨询、审核、结算,守得住,  稳得住。

第三、大力宣传行业形象。2022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每一场拍卖活动,值得肯定; 每一份辛勤汗水,值得珍惜;每一位奋斗者身影,值得点赞。上海拍卖业广大党员、团员在第 一时间加入志愿者队伍,变身“大白”“小蓝”,争当“运输员”“助理员”,成为“突击队”“尖 刀兵 “机动队”,担负“帮老” “保供”,还有无数个保业务、保平台的“无名人”。我们 发挥拍卖企业宣传员的作用,以专题报道、视频传播等方式,宣传可敬可爱、勇于担当、乐于 奉献的上海拍卖人,行业形象不断提升。

二、主动调整,收获数字化转型的初步成果

2022年,疫情复杂多变,疫情调控期间,拍卖服务收入为零,黄金期错过,运行压力增大。 上海拍卖企业顶住压力,调整策略,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

第一、抓住“关键点”,快速复工。一是抓动员。宣讲上海市卫健委《关于我市持续巩固 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发布《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序复工防控疫情的指


(第一版)》,从实际情况出发,按下“复工键”。二是抓培训。除了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外,拍卖业务培训活动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为主题,以“高品质服务、高水平管理”为遵循,优化教材,充实内容,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部门围绕数字经济与拍卖行业发展、拍卖监管与从业自律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三是   抓导向。围绕“行业聚力,数字助力——推进上海海派特色艺术品拍卖高地建设”,研“艺  术品拍卖的守正之道与创新之策”,以“参观交流+专题研讨”的方式,体验“艺术品数字化  +拍卖”的实践成果——拍卖前,3D 扫描,渲染;拍卖中,专家解读,造势;拍卖后,数字藏   品,联动。认识了数字化技术全方位赋能拍卖的重要性,对数字展签、图录升级、数字藏品与  实物拍品相结合,为委托人、竞买人提供多样的、专业的拍卖数字化服务有了新的认识。

第二、用好“工具箱”,激活动能。去年,公拍网持续开发服务产品,着力提升服务能级。 集中体现为“三个全”——全方位对接拍卖企业,全过程支撑拍卖活动,全要素服务拍卖市场。“上  线拍卖 “在线结算”,便捷操作,安全高效;资产拍卖“四馆一厅”,直播拍卖, VR 展示; “五五拍卖节” “双十一拍拍节”红红火火——得益于公拍网的标的赋能、流量赋能、用户赋 能和营销赋能,得益于公拍网在广告策划、招商推介、用户画像等方面下功夫、做“加法”,  推动了入驻公拍网的机构数量上升、拍卖成交率提高、拍卖成交额创纪录。

第三、探索“数智拍”,典型导向。在行业的“面”上,协会七届二次会员大会确定“加 快数字化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紧扣“发挥拍卖优势,激活数据动能”的关键,巩固 拍卖阵地、扩大业务渠道、提升服务竞争力。在平台赋能的“点”上,疫情期间早策划,复工 后快速启动拍卖,先后举行“五五拍卖节” “双十一拍拍节”,新老企业推出系列专场,起到 了示范和作用。在拍卖业务的“线”上,成功组织公有非居住房承租权拍卖、国有房屋拍卖,  成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交易”改革的成果案例;2022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科技成果拍卖, 成交额达3.27亿元;成功拍卖全球首次人机共创山水画——AI续画陆小曼未尽稿同名画作《夏 日山居图》,迈出了艺术品拍卖创新的一大步。 “自贸数艺”独创的数字文物艺术品版权线上  拍卖模式,标准化的版权交易流程和灵活的收益权利,有望提升“拍品”的收藏价值,闯出一 条新路。

三、务实精进,推动上海拍卖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上海拍卖业走出了一个 “V”  字型曲线,司法拍卖业务稳中向好;政府部门委托 的公物罚没物资拍卖持续增量;破产财产板块拉出“阳线”,体现出拍卖优势明显、行业韧性 强劲、服务能力增强。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上海拍卖业稳中再进的关键之年。我 们要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会员之家建设,持续推进有特色有亮点有 品质的服务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有创新有动能有后劲的行业平台建设。

深学争优——

一是要再接再厉,在第三次通过AAAAA社团等级评估的基础上,拟定和实施《上海市拍  卖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2023-2028)5年行动方案》,确定“最高标准、最严管理、最优服务 的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要求,抓实基础环节,做细各项工作,提升数据管理   能力,为实现第四次 AAAAA社团组织目标而努力。


二是要持续改进,采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主动听取意见、采纳建议,结合行业数 字化转型,编制《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专业培训实施方案》,力求行业培训更有系统性、科学性, 重点增加内容,力求行业培训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推行“行业培训 N+” 模式,释放行业  引领“磁场”效应。通过“培训+原理”,丰富拍卖人员的知识面,强化“培训+实操”,发 现拍卖业务能手,开展“培训+竞赛”,展现拍卖行业良好形象。

三是要不息求索,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增强协会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党忠 诚、勇于担当,争创达标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与时俱进,无私奉献,将全行业的党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加强作风建设,筑牢管理之基。

敢为争先——

一是要创新服务,在完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总平台与拍卖分平台“通联”的基础上,推 进司法拍卖服务专项行动,对基础版直播拍卖进行升级,实现公共资源拍卖全过程智能监督和 实时监控。扎实做好技术对接、数据管理、服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好服务好支撑好每一场公物、 海关物资、海警罚没物资和司法执行的拍卖活动,朝着拍卖分平台与总平台的“融合”方向迈进, 拓展空间,服务企业,发展行业。

二是要优化产品,要着力于完善产品优化体验。围绕“更便捷、更友好”深度开发产品; 着力于挖掘数据用好数据。围绕“更直观、更助力”,做好数据应用大文章;着力于数据支撑 技术赋能。围绕“更轻松、更实用”开发支持VR 拍卖会的功能,集成同步拍场景,构建拍后 支持模块、评价系统含快递信息查询、交易评价等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拍网专业拍卖平台的 知晓度,影响力、拍卖服务支撑力。

三是要提升形象,为了充分展现“最美上海拍卖人”的良好形象,倡导协会的、公拍网的、 拍卖企业的官网、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大整合”,传播拍卖亮点,突出拍卖特色,讲述拍 卖故事,不断提高行业宣传工作的高度、深度、广度及清晰度,形成展示拍卖企业风采与宣传  拍卖行业形象“双提升”的新局面。

实干争效——

一是要接地气,把“委托人的需求就是拍卖人的工作要求”作为服务基点,把“细节决定  成败”作为创新切入点,务求网络营销理论与拍卖实际相结合,务求工具应用与高效服务相结合。

二是要鼓士气,倡导举行“品牌服务宣讲会”、 “拍卖成果发布会” “数字营销推荐会”, 总结有特点、有特色的拍卖服务方法、数字营销经验,用作辅导更多拍卖企业创新服务的教材, 带动传统拍卖企业转变思维定势,将结构化、系统化的“金字塔”原理应用于拍卖策划、拍卖 服务的全过程,从点到线,从线到面,打造拍卖业的“金线”模式——学优创优,持续精进。

三是要有锐气,紧紧抓住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契机,深入开展 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拍卖理论,通过拍卖案例分析,总结拍卖服务规律,通过撰写调研报告、 配合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服务于改革开放、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总之,全力打造“三个高地”——上海海派特色艺术品拍卖高地、上海二手机动车拍卖高 地、上海特殊资产拍卖高地,为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上海拍卖业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


拍卖案例研究

 

 

 

导读:最高院(2021)最高法执监354号执行裁定认为,优先购买权可以分为物权性质的 优先购买权和债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两种。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典型的物权性质的优先购买 权,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典型的债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 不会导致司法拍卖无效或被撤销。

 

最高院: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会

导致司法拍卖无效或被撤销

——公拍网不断提升服务能级侧记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  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 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 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参考上述规定,司法拍卖中,承租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司法实践中,执行部门一般也都 会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具体的保护方式方法不尽相同。

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拍卖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  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 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参考上述规定,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拍卖无效。

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是撤销司法拍卖的法定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 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 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 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


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根据该规 定,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是撤销司法拍卖的法定事由。

附:云南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赵某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案情简介:

赵某与杨某杰、胡某娇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立案执行后,2018年2月8日,云南省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作出(2017)云01执2031号执行裁定,裁定: “冻 结、划拔被执行人杨某杰、胡某娇存款12708396元及利息,或对被执行人杨某杰、胡某娇价 12708396元及利息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执行过程中,昆明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杰名下位于昆明市××路××号××层 ××层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2××0、2××9),及昆明市正义路91、93号一层房产(房 产证号:2×**),随后委托云南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房产进行评估。  2018年8月21日,云南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云银信房评字(2018)第0309 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昆明市正义路95号负一层(房产证号:2×**)评  估总价为1158.37万元,昆明市正义路95号一层(房产证号:2×**)评估总价为2893.50万元, 昆明市正义路91、93号一层(房产证号2×**)评估总价为5254.02万元。

2018年9月18日,昆明中院将昆明市正义路95号一层、负一层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委托给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运拍卖公司)2018年11月2日,昆明中院对正 义路95号一层(房产证号:2×**)和昆明市正义路95号负一层(房产证号:2×**)进行网 络司法拍卖。其中,正义路95号一层房产以起拍价2893.50万元成交,正义路95号负一层房 产流拍。

迪信通公司认为,其是正义路91号、93号、95号两层房产的承租人,昆明中院拍卖该部 分房产时未依法通知承租人,损害其优先购买权,请求撤销对该部分房产的执行拍卖行为。

迪信通公司的主要异议理由为:

一、2016年8月31日,其与被执行人杨某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正义路91号、93号、 95号两层房屋,租期5年,年租金500万元。拍卖该部分房产时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三)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迪信通公司作为承租人享有竞买权,昆明中院拍卖其租赁房产时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承租人, 程序严重违法。

昆明中院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十六条规定,  “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 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 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首先,本案中,委托泰运拍卖公司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时明确告知了拍卖标的存在 租赁的情况。泰运拍卖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显示,其在现场勘验期间告知了现场租户拍卖的 情况,并准备张贴拍卖公告,但现场租户以“影响经营”为由,要求不予张贴,泰运拍卖公司 拍摄照片和视频后离开。执行法院已按照法律规定通知了优先购买权人。

其次,异议人迪信通公司向昆明中院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中,并未写明租赁物 的位置,不能证明其系优先购买权人。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 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  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 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 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 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 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本案中,异议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本案网络司法拍卖存在上述法 律规定的事由,其要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此,昆明中院于2019年11月16日作出(2018)云01执异2068号执行裁定,驳回迪信 通公司的异议申请。、

迪信通公司不服,向云南高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昆明中院(2018)云01执异2068号执 行裁定,撤销对其租用的昆明市正义路91号、93号、95号房产的拍卖。迪信通公司申请复议 的主要理由是:

一、其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其租赁使用的房产为正义路91号、93号及95 号房屋。昆明中院关于迪信通公司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未明确租赁物的位置,不 能证明其系优先购买权人的观点属认定事实不清;

二 、泰运拍卖公司单方出具的《关于昆明市××路××号××层××层房地产司法拍 卖项目司法辅助现勘工作情况说明》虽然记载,其“现场勘验期间告知了现场租户拍卖的情况, 并准备张贴拍卖公告,现地租户以‘影响经营’为由,要求不予张贴,泰运拍卖公司拍摄照片  和视频后离开。

但并无其他视频资料、送达回证、见证材料予以佐证,不足以证明执行法院已通知承租人


等优先购买权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云南高院查明:

一、拍辅机构泰运拍卖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述称,  “现场勘验期间告知了现场租户拍卖的 情况,并准备张贴拍卖公告,现地租户以‘影响经营’为由,要求不予张贴,泰运拍卖公司拍 摄照片和视频后离开。”但从其提交的4段视频和15张照片看,并未显示其粘贴过拍卖公告 或通知过承租人,更无证据证明拍辅机构已向承租人送达拍卖通知书告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 权。

二、2018年9月26日,昆明中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拍卖公告》说明拍卖标的 物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情况备查,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 执行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 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云南高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拍卖标的物成 交后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是交付请求权。

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买受人即对拍卖标的物享有所有权。而承租人对拍卖标的物 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债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前的债权性质的买 受人交付请求权,更不能对抗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买受人物权性质的所有权。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 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 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虽然昆明中院在拍卖正义路91 号、93号及95号房产时未通知承租人迪信通公司,但不能因此否定拍卖成交效力,迪信通公 司请求撤销昆明中院拍卖行为无法律依据。

据此,云南高院于2020年5月9日作出(2020)云执复34号执行裁定,驳回迪信通公司 的复议申请,维持昆明中院(2018)云01 执异2068号执行裁定。

迪信通公司不服,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昆明中(2018)云01执异2068号及云南高院 (2020)云执复34号执行裁定,撤销案涉拍卖,维护其合法权益。主要理由为:

、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多处违法。

1.本次强制执行,昆明市正义路91、93、95号三处被查封房产的评估总价为9305.90万元, 小于其上设置的抵押权9500万元,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没有剩余 的可能,为无益拍卖,且没有依法重新确定保留价。

2.案涉拍卖对使用上不可分的财产没有依法合并拍卖,而执行法院委托拍卖的监督程序缺 失,执行法院没有尽到监督的职责。

3.执行部门将通知当事人和优先权人这个依法不能委托拍辅机构履行的事项委托拍辅机构 履行违法。

4.本次拍卖在选择拍卖机构方面没有通知被执行人及各方当事人,通知程序违法。 5.案涉执行卷宗里的“司法拍卖委托函”被人为替换。


6.评估异议的审核程序严重违法。被执行人拿到云银信房评字(2018)第0309号评估报告后, 第一时间向执行部门提出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的评估异议,但执行部门置之  不理,没有依法审核。

7.启动强制执行的审核程序违法;

二、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评估公司在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下,随意取 舍,仅选用收益法一种方法且说理不充分(收益法不是房地产评估的首选方法),拆分评估而 非整体评估的评估思路错误,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三 、拍卖公司没有履行执行委托事项,没有通知当事人、优先权人、担保债权人,最终导 致产权人、利害关系人等无法及时获得拍卖消息,无法报名参拍,实体权益被严重侵害;

、诸多不合常理之处提示本次拍卖涉嫌恶意串通,除非这些合理怀疑能被相反证据予以 排除,否则拍卖应当被认为而予以撤销;

五、程序违法导致了实体利益的巨大损失,不通过撤销拍卖无法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裁判观点【案号:最高院(2021)最高法执监354号】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是未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案涉司法拍卖是否应予撤销。

优先购买权可以分为物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两种。共有人的优先 购买权是典型的物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典型的债权性质的优 先购买权。正是因为房屋承租人享有的是债权性质的优先购买权,当房屋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侵害其优先购买权时,其并不能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 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二十一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  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  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照该条规定精神,在执行程序中, 房屋承租人仅以没有接到司法拍卖通知导致其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主张拍卖程序无效或要  求撤销拍卖的,亦不应予以支持。

因此,在本案中,即使迪信通公司确实享有案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其也不能以法院未作 专门通知、损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司法拍卖无效或要求撤销拍卖。故迪信通公司关于没 有通知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拍卖应予撤销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关于迪信通公司申诉中提出的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违法、评估程序严重违法、涉 嫌恶意串通等其他申诉理由,其未在异议、复议程序中提出,未经异议复议程序审查,本执行 监督案件不予审查。

综上,迪信通公司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云南高(2020)云执复34号 执行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云南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诉请求。

(来源|上海张春光律师)


拍卖师考试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2023年(第35期)

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为了促进拍卖行业有序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依据《拍卖师资 格考试管理办法》,经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中拍协将组织2023年(第 35期)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两个阶段考试均计划在北京举办。

第一阶段笔试(纸笔作答),共三个科目:

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拍卖实务》

7月8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拍卖法律知识》

7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拍卖概论》

第二阶段实际操作科目:拍卖主持技巧。计划时间为8月26日、27日。 每个阶段考试均需考生提前报到,具体要求请关注考试前相关通知。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拍卖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见《关于公<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 试有关事项的说明〉和〈考试大纲〉的通知》(拍执考〔2023〕3号)文件内相关信息。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 品行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 的外籍考生需参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材料和信息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学历信息

考生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

无法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 (www.chsi.com.cn)  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

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双面);

3.本人近期电子版1寸证件照片(要求:白底,jpg格式,像素295*413,文件不小于30KB) 4.打印生成的《拍卖师考试报名个人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以上所有上传图片均要保证图像清晰、方向正确、裁剪整齐、不留空白。报名材料和信息 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考生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 (www.caal23.org.cn)  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 日起至4月16日止。具体步骤请按照《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及说明》(附 1)操作。

2、查询及补充资料

考生可于3月13日之后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根据驳回原因更新资料, 资料补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3、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80元/科,缴费时间截止为5月21日。缴费相关要求 见附件2。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6月30日起至考试现场报到前,自行打印《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准 考证一律打印在1张A4 纸,不可分页、双页打印,不可调整修改准考证格式,准考生背面需 为空白,不得有任何字迹)。

初考生准考证号及座位号在现场报到时分配。

(四)补考报名与保留资格考生

报名补考笔试科目的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的报名期限内按要求报名。报考范围仅限2022 (第34期)拍卖师笔试考试时未合格的笔试科目。

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第34期)拍卖师笔试考试,保留资格至本次笔试考试的考 (名单见附件3)需按新生流程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无需缴纳考试费用,4月16日后统 一处理;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第34期)拍卖师主持技巧考试,保留资格至2023年(第 35期)主持技巧考试的考生名单,请关注7月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相关通知。

四、相关咨询

(一)考试相关政策咨询

拍卖师管理部

联系人:张懿刘颂

联系电话:010-64931499

电子邮箱: zhangyi@caa123.org.cn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4008985988

(文转自中拍协网站)


附件:

 

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考试性质与目标

卖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 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序列,为从事主持拍卖活动的专业人员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通过拍 卖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获得拍卖师职业资格证书。拍卖师资格考试是以考核应试者知识 和能力为核心。拍卖师资格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 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执业拍卖师所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考试科目

2023 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概论、拍卖主持技巧, 4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 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今 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概论采用纸笔作答(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试卷中的选择 题部分使用答题卡作答,主观题部分直接在卷面作答;拍卖主持技巧采用实际操作(面试)形 式进行。

笔试考试为7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进行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概  论三科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布的名单参加8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拍卖主持技巧科目考试,考试时间约为7分钟。

四、试卷结构与考试要求

2023年拍卖师资格考试题型和分数构成:

(一)试卷一:《拍卖实务》本卷共45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能力题、 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能力题3道, 每题8-9分;论述题2道,每题10分。本卷满分100分。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实务》考试大纲。参考书籍:《拍卖实务》(人事出版社2021年版)、 《拍卖行业相关标准汇编》 (2022年版)、《拍卖法律法规汇编》(人事出版社2021年版)

(二)试卷二: 《拍卖法律知识》本卷共44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 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案例 分析题4道,每题10-12分,要求考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及原理分析案例并回答 问题。本卷满分100分。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法律知识》考试大纲。参考书籍:  《拍卖法律教程》(人事出版  2021年版)、《拍卖法律教程修正说明》、 《拍卖行业相关标准汇编》(2022年版)、《拍  卖法律法规汇编》(人事出版社2021年版)、《拍卖诉讼案例精选》(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三)试卷三:《拍卖概论》本卷共45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能力题、 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综合能力题3道, 每题8-9分;论述题2道,每题10分。本卷满分100分。

以上考题范围参见《拍卖概论》考试大纲。参考书籍:《拍卖概论》(人事出版社2022年版)、 《拍卖行业相关标准汇编》 (2022年版)。

(四)实际操作:  《拍卖主持技巧》考生按照《拍卖师操作规范》 (SB/T  10692-2021) 要求并结合拍卖实际,模拟主持拍卖进行考试。考试包括:模拟主持拍卖会(90分)和快速报 1分钟(10分)。本科考试满分100分。 具体参见《2023 年拍卖资格考试大纲》中《拍卖 主持技巧考试大纲》部分。

以上四科总分400分。

 

 

 

企业风采

 

 

 

慈善浓春意义槌洒春光

——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公益拍卖工作室”成立

 

 

2023年2月20日上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华为全国首个“公益拍卖工作室”揭牌。

“上海拍卖行坚持在服务慈善中履行社会责任、在投身公益里传播精神文明。”中国拍卖 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勇生说,  “让行善举蔚然成风、让正能量 更加充盈、让好风尚无处不在,我们愿与各界共同谱写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

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主任李凝出席活动并致辞祝贺——“公益拍卖工作室”是深入学习 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 新成果,是上海拍卖行服务慈善、投身公益的里程碑、冲锋号。

“公益拍卖工作室”系列活动由上拍公益活动策划部负责人、 “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号长主持。本市慈善机构、慈善网、爱心人士、鉴定专家代表参加活动。

当日, “公益拍卖工作室”举行了施一凡足球用品捐赠仪式。张华代表基金会接受捐赠, 向爱心使者表示衷心感谢,对“公益拍卖工作室”精心策划、专业评估给予高度评价。

李凝对“公益拍卖工作室”的成立缘起、工作制度、功能设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爱 企业、个人在“公益拍卖工作室”举办捐赠仪式,获得专业的鉴定、估价以及后续策划、展出、 保管、拍卖等服务,实现足不出“室”,一“室”通服务,让慈善拍卖更加便民、亲民。

为蓝天下的至爱播洒人间。  “公益拍卖工作”正在展出公务礼品系列。捐赠方、慈善机 构、拍卖行追光相遇、沐光而行。


阳光拍卖数字拍卖专业拍卖

— — 上   泰 拍 卖 行 有 限 责 任   “ 职 工 创 新 工 作   见 闻

 

2022年3月30日,正值上海疫情爆发高峰期。  “国泰云拍”平台上,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姑苏区观前街57-69号(副楼)5年租赁权拍卖会紧张进行——起拍价875万元,经过30多轮 在线竞价,以1025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17.14%。

这是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团队——“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创新机制、  深化服务的成功案例之一。 “此项目,2022年3月1 日策划。疫情之下,启动拍卖受限,特别  是异地招商极为困难。我们制定拍卖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保障线上与线下同步推进,凭借房  产租赁权拍卖丰富经验,跨区域招商取得成果,确保拍卖会圆满成功”上海国泰拍卖行负责人说。

创新动力机制

2022年初,国泰拍卖行根据上级集团印发的《“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创立“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

创新激动能。  “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 以“科技创新,科学管理”为目标,倾力 打造智慧拍卖阵地。开展技能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 发扬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精神,关注客户需求,聚焦服务过程,用严谨专业的拍卖能力 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

学习积动能。由上海国泰拍卖行技术骨干和业务能手组成的“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 ”,坚持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聚焦科技服务,解决技术难题。重点探索国有资产及 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服务增动能。上海国泰拍卖行深化服务,把“租赁权”拍卖的盘子做大,以更符合政策性、 法律性的拍卖,以更具公开性、公正性的服务,拓宽国有资产“阳光交易”的市场化道路。为  国有企业物业的出租提供有效办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  现国有资产的有序流动。

上海国泰拍卖行负责人说,  “我们的初心是,阳光拍卖,数字拍卖,专业拍卖,在孵化科

技创新成果摇篮方面发挥拍卖优势。

创新运行机制

2022年8月11 日,上海国泰拍卖行接受委托,拍卖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39弄7号、

8号甲101室102室“黄浦区历史保护建筑”9年租赁权拍卖。 “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 成立“永嘉路老洋房”项目组,“三线”发力。

—业务线,打基础。项目组成员对该标的现状进行了详实的市场调研和历史背景取证,  以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走访有关部门,查阅相关资料,深入进行核对。针对红瓦  粉墙院内存活200多年老树,项目组在反馈核实的基础上,策划拍卖项目,编写租赁权拍卖规定。

管理线,抓关键。在完成前期的一系列工作后,项目组多次与委托人沟通,达成共识。鉴 于拍卖标的——代表“老上海”的花园洋房“历保建筑”的特殊性,不断优化拍卖方案,以体


现老洋房特色。同时,多措并举,精准营销—— “国泰云拍” “东方网” “微信公众号”等新 媒体发布招商信息、刊登拍卖公告,扩大招商面,吸引竞买人。

——技术线,严把关。在拍卖标的展示看样期间,项目组成员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和记录 工作,提示竞买人该处房屋竞价成功后,不得改动其内部框架,必须保护砖木结构、小马赛克 拼花地板的老上海风貌。

2022年8月25日,竞买人云集“国泰云拍”平台,经过6轮竞价,买受人以1958.414万 元的价格获得“永嘉路9年租赁权”。拍卖项目的成功,标志着蕴含老洋房一砖一瓦砌成的特 殊价值得以发扬,“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的服务价值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创新发展机制

早在2019年,上海国泰拍卖行“首拍租赁权”取得成功,荣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  国拍卖行业年度企业创新奖”。近几年,上海国泰拍卖行深耕租赁权拍卖板块并取得新的业绩。

融入数字经济时代。上海国泰拍卖行负责人介绍说,在上级集团的大力扶持下,我们积极 筹建网络竞价与拍卖会现场竞价同步系统,2020年11月10日,  “国泰云拍”正式上线。“国 泰云拍”利用“资产资源+拍卖+互联网”的信息传播速度以及技术优势,扩大招商渠道,促 进国有租赁资产的规范化、效率化管理。

提升数字拍卖能力。依托“国泰云拍”平台,全力推进包括国资租赁权拍卖在内的所有 拍卖活动。  “我们的目标是,集数字化、实时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场化为一体,,努力实 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上海国泰拍卖行负责人表示。

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多方合作是“国泰云拍”项目聚合“双引擎”、提升高速发展的新  尝试。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运用好数据互通,提升“国泰云拍”平台曝光频次、扩大招商力度、 广度是拍卖业务的重中之重。  “徐达旦阳光拍卖创新工作室”与多家

区大型区属企业、集团就房屋租赁权招商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为进一

步拓展租赁权拍卖业务夯实基础,对于“国泰云拍”平台获客能力和

去化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紧扣如何为客户提供招商推荐服务,紧扣如何承接新的委托业

务,紧扣如何发挥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

地拓展合作业务,实现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上海国泰拍卖行负责

人如是说。                                                  关注微信号“上海拍卖信息